2008年3月10日凌晨4:29至7:22,京沪高速公路下行线112K至117K和上行线124K路段由于大雾先后引发15起车辆追尾事故,造成8辆车损坏较重,其中下行线116K+500M至114K,发生9起事故,当场死亡4人,下行线113K至112K+850M当场死亡1人,各点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伤势较重10人。目前,伤员伤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事故现场已于当天下午清理完毕,京沪高速恢复畅通。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常务副省长赵克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等部门领导赶赴淮安指导处置工作。
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淮安地方党委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随即召集相关部门和各个救治伤员的医院主要负责人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带领有关部门赶赴现场组织施救。昨天上午,当地政府再次召集公安、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会议,听取事故处理情况汇报,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强化处置责任,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