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守牢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护航”专项行动。
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
( 3月1日—3月31日)
集中整治阶段
(4月1日—6月30日)
巩固提升阶段
(7月1日—11月30日)
总结阶段
(12月1日-12月31日)
重点任务
(一)“红心”行动
以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公德、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封建迷信等为执法重点,开展“红心”执法行动,全面清理各类内容违规文化和旅游产品,严厉查处内容违规案件,营造向上向善、风清气正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舒心”行动
以整治旅游市场经营乱象为重点,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舒心”行动,规范旅游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健康秩序,营造舒心旅游、舒心消费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放心”行动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放心”行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清理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营造家长放心、消费者放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市场环境。
(四)“同心”行动
开展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同心”行动,对涉及多部门的执法事项,强化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工作衔接,加强相关管理、执法部门执法联动,协同开展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联合执法。开展第三方“体检式”暗访,加强社会监督。
(五)“暖心”行动
开展以法治惠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系列执法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暖心”行动,帮助群众和企业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执法、案件督办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对行动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约谈;对市场秩序混乱、产生负面舆情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