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流文旅营商环境 江苏交出圆满答卷
2024-01-16 16:16:00  来源:新华报业·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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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新江苏讯 近年来,江苏省文旅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堵点,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构建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清单体系,《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文旅领域共3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中央层级33项,省级层级1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以及监管的主体、重点环节、规则标准。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实现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好差评”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将“好差评”工作作为政府质量考核一项内容。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及优秀典型案例情况的通报》我省“非常满意”率为97.83%全国第四,审批时间平均为7.5天全国第三,入选典型案例3个全国第一。深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苏文旅发〔2023〕90号),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强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行业监管、文化体验、旅游观光等领域的应用。举办全省电子证照业务培训班,邀请技术人员就申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6类电子证照进行讲解,目前我省电子证照申领率保持在全国前列。修订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对《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于10月正式出台《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新修订的指引降低了办学场地面积,明确了设立条件、优化了申报材料、缩短了审核期限,为文化艺术类校培机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出入境旅游团队管理。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首批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后,我省立即举办全省277家出境游组团社培训班,对出境游政策和业务进行了专题辅导,信息被《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刊发。督促各地切实做到“一团一报”,并加强对出境旅游团队信息的审核和分析。主动与外交部领事司联系,做好USEKey申领、变更签字人,完成邀请函系统备案工作。根据旅行社申请,及时发放入境团队旅游邀请函,助力我省入境旅游的复苏。落实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对文化旅游和文物类实施准入许可的事项,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决定;对不在准入负面清单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做好负面清单动态维护。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管理。根据省政府部署,依法依规开展文旅领域行政备案事项的梳理,形成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规行使行政备案,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并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备案与监管的协同。共梳理“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委托承办单位、开展考级活动备案”13个行政备案事项。扩大政务服务有效供给。优化江苏文旅旗舰店功能,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旗舰店中,增加开办网吧“一件事一次办”统一受理功能。丰富“苏服办”移动端文旅板块建设,推动营业性演出市场信息查询等四个事项接入“苏服办”,做到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实现统一管理、同源发布、同质服务。加强审批队伍业务能力建设。11月中旬在盐城举办全省文旅领域行政审批人员业务培训班,及时对新政策新标准新要求进行解读和辅导,组织跨区域观摩交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全省文旅各审批机构聚焦市场主体发展趋势进行深度分析和前瞻性研究,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

创新监管手段方法,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发展。落实剧本娱乐管理规定。推进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备案管理,督促各地文旅部门开展排查摸底、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全省剧本娱乐场所已备案970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整治剧本娱乐市场乱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剧本娱乐市场秩序。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1500余家次,下架涉嫌内容违规剧本106套,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70余处,督促整改200余家次,立案1起。加强电竞酒店未成年人保护。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联合公安部门对全省368家专业电竞酒店,358家非专业电竞酒店上门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推动合规性整改。切实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双随机”检查。研究制定2023年“双随机”监管计划,并在省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会议作经验介绍,修订完善对剧本娱乐等场所9项行政检查清单,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全年共下发单部门检查任务358件,跨部门抽查任务347件。着力推进信用监管。制定《江苏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并在扬州、宿迁、昆山、靖江、东海组织开展试评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价标准。举办文化和旅游市场质量和信用工作培训班,开展文旅部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镇江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完成验收获得通报表扬,无锡市入选第二批试点地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失信主体认定,27个市场主体认定为严重失信,3个市场主体认定为轻微失信,并实施信用监管。督促失信主体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发布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指南,明确信用修复申请方法和审核流程,对6个失信主体进行修复。强化智慧监管。优化升级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智慧监管平台,对上网终端的非法游戏、非法网站进行自动识别、技术屏蔽,实现远程视频和终端画面实时监控、防沉迷和紧急状态实时报警以及自动化预警闭环管理,实现对全省361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逾23万台终端的可视化智慧执法监管。积极落实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管理方式的工作要求,初步完成“执法一张图”开发建设。编制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出台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2023年版)》,涉及免罚事项22项、减轻处罚事项2项、从轻处罚事项7项,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该清单被厅主要领导列为我厅主题教育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组织开展“先锋”系列行动。开展执法先锋“利剑”行动,切实维护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开展技能先锋“提优”行动,切实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开展创新先锋“突破”行动,针对新业态深入研究并开展执法实践尝试,逐步构建智慧执法指挥调度体系;开展为民先锋“守护”行动,举办文化市场法治惠民系列活动,营造文化市场良好法治氛围。

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助力文旅市场率先整体好转。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苏企通”平台惠企政策直达工作的通知》,利用“苏企通”服务平台建立文旅惠企政策直达服务机制,编制我厅制定的各类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持续优化涉企服务。3个工作日内归集到“苏企通”平台。加大财税金融对文旅产业项目支持力度。根据《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具体政策举措》,安排9000万元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消费提振、产业融合、数字赋能等项目。继续下调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全年新投放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进一步扩大战略合作金融机构朋友圈,联合7家金融机构举办“水韵江苏•金融赋能”2023重点文旅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签约项目256个,授信额度695.88亿元。发布重点文旅产业项目名录。积极推进银企对接,组织举办重点文旅产业项目集中签约活动。联合南京银行推出“苏旅贷”专项金融产品。联动省农信社“乡旅E贷”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对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项目支持力度。召开年度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例会,确定197个项目入库,截至11月末,已完成尽调178个,投放贷款5.6亿元,预计年内将投放13.1亿元,支持104个项目。支持旅游企业拓展经营范围。根据《2023年旅行社企业奖补工作方案》,对经营“省外游客游江苏”“境外游客游江苏”业绩优秀的90家旅行社企业奖补2100万元。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支持旅行社等文旅企业承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旅游风情类)、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

推行集成化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能力升级。深化“一件事”改革。着眼于便民利企,根据省政府要求,实施开办网吧“一件事”改革,出台《江苏省开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多业务协同、场景化应用。推动实现高频“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广“水韵江苏”数字旅游卡。拓展泛文旅数字经济“生态圈”,以“水韵江苏”数字旅游卡建设推广为抓手,不断叠加惠民权益。坚持横向拓展,打造“水韵江苏”数字人民币应用文旅示范区,引入省内各地农特产品供应链,不断拓宽“水韵江苏”数字旅游卡跨地区使用覆盖面。打造文旅“一卡通”江苏模式。按照《江苏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目标,逐步完成全省3A级以下69家收费国有旅游景区和325家国有县级文化场馆的社保卡文旅“一卡通”改造工程。开展长三角地区社保卡文旅“一卡通”协同建设,推动标准规范统一、平台互联互通、数据联动共享、同城待遇产品打造等,实现长三角地区社保卡、旅游卡等的互通互认和共享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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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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