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破坏、盗掘古墓葬!江苏两案件列入全国指导性案例
2022-01-18 13:05:00  来源:水韵江苏 有你会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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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文物局组织评选并发布了15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江苏两个案例入选,分别为“江苏省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常州某公司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建设施工,造成文物破坏案”和“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检察院、盱眙县文物局查处张某等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这两个案例都是在江苏省文物局的指导和督察下成功办理的,省文物局也因此被推选为5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优秀单位之一。国家文物局将15个指导性案例和有关单位通报全国文物系统,供各地学习参与,并予以表扬。特别值得说明的是,历年来,江苏在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案例评查中成绩均排在全国前列。

1月11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专门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函,通报江苏省文物执法案件入选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并予以表扬。

完善文物行政执法

与刑事司法衔接

常州某公司2019年11月在常州市实施占地6万余平方米的建设工程。根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申请考古调查、勘探。然而该公司并未履行该程序,施工中发现古墓葬后,既未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也未有效制止施工工人破坏古墓葬、哄抢文物等行为,导致古墓葬被破坏,出土文物流失。

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这是一起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未经考古勘探擅自施工并破坏地下文物的典型法人违法犯罪案件,文物行政部门、执法机构顶住压力,严格规范执法,对违法当事人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破坏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的刑事责任,有力打击文物犯罪,有效保护珍贵文物。该案是一起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典型案例,具有示范意义。

公司相关人员接受调查询问

探索盗掘古墓葬案件刑事附带民事

公益诉讼的创新实践

2019年9月,盱眙县官滩镇甘泉村发生两起盗掘古墓葬案件,该县公安局成功将两拨犯罪嫌疑人抓获,案件很快告破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办案人员查勘案件现场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与盱眙县文物局、盱眙县人民法院多次探讨沟通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2月,盱眙县人民法院对相关刑事案件判决后,对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判决,在对被告人处以刑事处罚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六、七项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及其同伙赔偿人民币8722.39元,同时在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在县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判决被告人黄某及其同伙赔偿人民币13500元,同时在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办案现场

案件办理结束后,盱眙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文物局联合发布《盱眙县关于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公告》,共同推动当地文物保护工作。

追缴涉案文物

该案是基层文物部门和检察机关共同探索盗掘古墓葬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创新实践。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优势,推动多部门共同履职,协同治理,形成文物保护合力。文物部门深度参与,在案件侦破、提起公诉、审理举证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案通过让犯罪分子承担刑事处罚加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对破坏文物的犯罪行为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对基层积极拓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具有示范借鉴意义。

标签:盱眙县;文物;江苏省
责编:李苏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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