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老百姓身边的小剧场?解读《关于推进小剧场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01-06 09:03:00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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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更好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日前,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小剧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全省小剧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布局打造街头巷尾的公益性小剧场,让更多的文艺爱好者有场地排练、有舞台表演、有机会出彩”。

什么是小剧场?

小剧场是指拥有相对独立舞台和观众区、座席数在500个左右及以下、以舞台艺术表演为主、面向社会开放的室内演出空间,分为公益性和营利性两类。

《指导意见》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组成,明确了为什么建设小剧场、如何建设小剧场、建设什么样的小剧场等问题。

总体要求

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3个方面,从理论上对推进小剧场建设工作进行了宏观阐述和科学把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推动小剧场建设规范高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构筑新时代江苏文化艺术高峰、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工作原则

坚持双效统一,遵循市场规律;坚持系统推进,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发展。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按照“规划引领、特色鲜明、主客共享、机制创新、管理规范”的要求,推动小剧场布局更加优化、演出市场繁荣有序、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打造一批有示范价值、鲜明特色、社会影响力的小剧场,创作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深受群众喜爱、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的精品剧目,形成一批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运营主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美好生活需要。

重点任务

从规划布局、功能定位、设施建设、剧目生产、人才队伍、演出形式、运营水平、消费市场、文旅融合、良好生态等10个方面,提出科学、合理、具体、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组织保障

分别从组织领导、支持力度、内容审核、安全生产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栽下“梧桐树”,更待“凤凰”来。精品剧目是提升小剧场内容品质、建设示范小剧场的关键所在。《指导意见》中提出,省级层面要开展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认定工作,为全省小剧场建设提供可以借鉴学习的榜样。省文旅厅同步编订《江苏省示范小剧场建设指南(试行)》《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创作指南(试行)》,以附件形式随《指导意见》一起印发。

标签:小剧场;精品剧目;江苏省
责编:李苏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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