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2-07-13 10:56:00  来源:水韵江苏 有你会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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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组织实施等五个部分,旨在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江苏成为全国较早在省级层面出台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政策文件的省份。

《实施意见》依据有关文件并结合我省文化产业和乡村发展现状研究起草,强化创新引领、特色彰显,既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又充分体现江苏特色,力求务实可行。具有三大创新亮点:

主动担当“两争一前列”使命

制定《实施意见》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多重功能价值和综合带动作用、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举措,体现出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江苏速度和担当。

全面贯彻国家有关精神

《实施意见》围绕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产业、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以及文旅融合等八大重点领域,逐项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深化在企业、人才、项目、用地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院校和各类人才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注重突出江苏地方特色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创新实践,提出一系列富有前瞻性的思路举措。比如,江苏在全国率先创设非遗创意基地,《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深化非遗创意基地建设,引导设计师和农民运用现代创意设计、科技手段和时尚元素开展手工艺创作。又如,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计划”,目前已安排3批67名辅导员开展驻村辅导,《实施意见》中强调要深入推进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驻村规划师、文化产业特派员、乡创特派员等制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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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实施意见;文化产业;乡村
责编:李苏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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