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出台《镇江市深化文化广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在文化广场管理服务国家标准化体系通过国标委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现代治理体制机制,推进文化广场更好地发挥效能和作用,以“设备齐全、标准明确、运转高效、规范有序”为目标,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促进全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自2011年起,镇江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将文化广场建设作为特色和亮点打造。2014年4月,由镇江起草编制的江苏省级地方标准《文化广场创建评价规范》,成为国内首个发布的文化广场建设地方标准。2014年5月,镇江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应用项目被文化部评为国家文化创新工程3个重点项目之一。2015年5月列入全国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2019年11月,形成了文化广场管理服务国家标准化体系,共制订《文化广场管理服务规范》等43个标准,通过国标委的验收,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全国、全省示范推广。目前,镇江已建成市(区)中心型、镇(街道)基本型、村(社区)小型文化广场630个,在实现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向自然村延伸,已建成小微型文化广场738个。
此次新三年行动计划,将围绕宣传贯彻落实文化广场管理服务国家标准化体系,落实广场设备设施及用品使用、卫生保洁、安全应急、职业健康、合同管理等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文化广场建设,通过设置舞台、阅报栏,科学划分活动功能区域,规范广场标识标牌等,彰显广场文化内涵;量化各级广场活动场次和信息发布渠道频次,培育广场文艺团队和志愿服务组织,丰富广场文化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建立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管理网络,构建文化广场产品服务供需信息互通和群众反馈机制,形成符合镇江实际、可复制推广的文化广场运行新机制,打造全国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样板,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积累经验,探索路径,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