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年2月正式施行
2020-12-29 08:33:00  来源:水韵江苏 有你会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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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的起草基于两大背景原因,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近日,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总结了很多地方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二是江苏作为文物大省,文物安全任务艰巨。“我们今年5月起面向社会公众、各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并充分采纳吸取、审核修改,可以说,《办法》集中体现了近年来江苏文物安全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实践经验。”

《办法》共分为五大部分30条。“总则”部分对《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和政策规定等作了概括性阐述;“安全管理职责”部分,明确细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督察检查”部分,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督察机制,并对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案件调查督办工作作出规定;“责任追究”部分,针对存在的安全监管缺失、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责任追究的具体要求;“附则”部分则明确了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范围和《办法》施行日期。

“我们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为基准基点,同时突显江苏特色,将近年来江苏文物安全工作中行之有效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并对标‘两争一前列’新要求,推动文物安全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办法》的出台,广受各方关注。业内人士和文物工作者普遍认为,《办法》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文物管理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结合机构改革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文物安全管理职责。

突出了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力量。明确要求设立文物安全机构和人员,特别是对安全隐患突出的田野文物,明确必要时可设立警务室,加强重点保护。同时提出要鼓励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

注重发挥科技在文物安全中的辅助作用。结合运用新科技保护文物的最新要求和我省形成的实践成果,提出对文物安全状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评估,要求应用文物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进一步提升文物安全预防能力。

让文物活起来、传下去,留之后人,永存吾土。《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作为一道强有力的文物“护身符”,让我们守护传统的根基更牢固,面向明天的姿态更从容。

标签:文物;文物安全;安全工作
责编:李苏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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