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无锡市旅游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作为无锡首部规范旅游市场的地方法规,《条例》共6章41条,从市场经营、旅游安全、服务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为无锡建立全域化、多元化、多层次的旅游产品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条例》适用于无锡行政区内的所有旅游活动、旅游市场经营、旅游安全以及相关服务管理。《条例》对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出了详细要求,并以旅游安全为中心,设计了一套包含主体责任、风险监测评估、旅游保险等内容的安全保障制度。此外,《条例》还要求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旅游案件联合查办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