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2地拟认定为首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2021-08-18 09:09: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付奇  
1
听新闻

8月16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示第一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拟认定名单,共涉及12个设区市的22个地区。

根据《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是指以地域特色文化为核心,依托一定的夜间景观环境,实施一体化夜间场景设计与打造,形成文旅商深度融合、业态产品丰富多样、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消费环境和管理运营机制优、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文旅消费辐射带动力强的产业集群空间。

根据建设指南,集聚区需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区域需挖掘特色文旅资源,依托重点文化场所、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景区、城市休闲功能区、商业中心区等地域空间,串联剧场影院、文博场馆、园林庭院、名人故居等文旅场所,实现文旅商资源有机联动、集约利用。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为方向,进行夜间文旅消费场景设计和主题营造,开发有独特IP价值、有回味体验的消费项目。

集聚区需业态多元,供给丰富。区域可创新发展夜演、夜展、夜读、夜娱、夜秀、夜游、夜食、夜购、夜宿等业态,推出沉浸式演艺、非遗互动项目和文创产品、3D灯光秀、街头艺术表演等常态化、品质化、特色化夜间文旅消费体验产品,延伸文旅消费链条。

在基础设施方面,集聚区应完善功能与服务配套。区域应注重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整治,夜景亮化美化,入口形象、导览标识与路牌门牌设计具有鲜明个性,与周边环境风貌在自然和人文上协调统一。提供精细、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设有综合服务窗口,夜间交通网络畅达,停车场及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卫生设施充足适需,并加强在线预订、实时信息推送等智慧服务。

在管理上,区域应加以规范,运营有序。集聚区应建立实体化的管理和运营主体,有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夜间文旅场所室内空间实行限流、错峰等措施。构建多部门联动市场监管体系,对夜间文艺演出、展览展示、会展节庆活动等内容严格把关。

同时,集聚区应有较高的贡献度,较强的带动性。集聚区所在地党委、政府可将夜间文旅消费项目纳入各类文旅创建内容,制定专门扶持政策措施,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打造夜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吸引较多知名度高的文旅商户入驻,带动创业、就业,提升夜间文旅消费对当地文旅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

标签:夜间文化;旅游消费;公示
责编:蒋丽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