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时节,又一场及时雨来临。为进一步推动“江苏文旅十六条”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优质旅游基金项目给予利息补贴,现将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事项通知如下,速来围观: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2021年内及2021年末基金在贷项目。
(二)基金贷款资金实际用途与申报用途一致。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四)申报项目正常实施、主体正常经营,疫情防控到位,无失信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二、支持对象
支持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已付息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重点扶持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激发文旅消费新动能、积极转型自主创新的优质文旅项目,聚焦文旅融合、文旅(夜间)消费、品牌创建、数字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等建设主体。
三、贴息标准
(一)贴息期限:申报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实际支付的基金利息。
(二)贴息金额:坚持扶优、扶新、扶精、扶特原则和总额控制原则,贴息总额1000万元,具体项目补贴金额/比例根据审核后的利息总额确定。
四、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由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汇总,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正式行文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申报要求
(一)各地要准确把握申报要求,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精心组织项目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息申报书》(附件1)《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效益情况统计表》(附件2)。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付息凭证复印件。
3.重点支持对象及其所获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承诺函(附件3)。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书》《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效益情况统计表》、付息凭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函顺序装订成册。各地行文和《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汇总表》(附件4)单独装订。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3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应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资金申报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将给予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并告知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人,建议对项目单位予以终止项目合同、收回已发放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