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旅游”助推旅游业发展模式转变
2020-12-01 09:02:00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张辉 陈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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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如何从资源与劳动依托转向技术与创新驱动,是我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要通过深化“互联网+旅游”,构建起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数字旅游经济体系,进而推动我国旅游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 张辉 陈怡宁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坚持技术赋能,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坚持开放共享,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面对大众旅游消费新需求,旅游业如何从资源与劳动依托转向技术与创新驱动,是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互联网+旅游”是旅游业发展模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推动器。要通过深化“互联网+旅游”,构建起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数字旅游经济体系,进而推动我国旅游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一是“互联网+旅游”催生新旅游的出现。新旅游以穿透性的数据与技术作为核心驱动方式,通过数据提供个性化服务,链接不同场景进行科技贯穿,同时开拓智能供给,重整供应链条,而这种驱动方式也把数字时代的消费群体变成了新旅游的主导消费力量,围绕着新型消费需求的旅游正在改变旅游供给要素和旅游方式。

二是“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要素供给独立化、平台化。大众旅游阶段,人们对旅游的消费需求日益场景化、体验化,互联网不仅是信息的提供平台,更成为链接旅游者活动和行为的空间,并进而推动旅游供给从传统旅游六要素串联式、一体化的生产方式,转向分工更为精细、要素更加独立化的互联网平台运作模式。“互联网+餐饮”“互联网+民宿”“互联网+演艺”“互联网+博物馆”等新兴业态和市场主体已逐渐体现出互联网作为中介手段,对大众化旅游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这不仅有助于促进旅游供给体系变革以适应大众化旅游需求,更有助于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带动新的消费,使二者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三是“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市场细分化。以体现个性化的族群市场细分成为“互联网+旅游”的一个重要特征。旅游业开始走向IP化、定制化,从而更加注重跨界潮流与族群文化认同和消费认同的内涵挖掘。

四是“互联网+旅游”推动了旅游组织的再造。从相互分离的企业组织形态到各自为营的平台组织形态,再到平台引领的旅游生态协同组织,已成为“互联网+旅游”的一个重要组织形态。这种旅游组织形态不同于企业组织,其运行方式和商业模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旅游组织形态的出现对行业监管提出新的要求,会促进国家旅游监管和治理模式的变革。

五是“互联网+旅游”推动了旅游的场景革命。旅游组织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和场景技术应用来提升服务效率,增强旅游者体验度。通过与旅游服务供给者的系统直连、OCR识别极速填表、在线自拍、进度跟踪、信用场景拓展、刷脸入住,大大提升了旅游服务效率,通过景观虚拟展示技术、智能讲解系统、视频远程浏览系统,可为游客提供及时丰富的旅游形象。场景技术手段也将在未来为旅游景区、博物馆打造新型游玩互动体验项目。依靠数字技术营造沉浸式体验,也将是未来数字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重要应用方向。

六是“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务再造和营销革命。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智能终端掌握景区即时运营数据,包括票务记录、客源统计、各时段人流、商品供应信息等。同时,通过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还可以预测旅游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方向,制定更加精准的经营计划,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数字化旅游营销融入了新媒体的营销理念和方式,利用主流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的线上推广,与旅游在线服务平台紧密合作,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实现了旅游营销的变革。

七是“互联网+旅游”推动数字旅游经济的形成。数字旅游经济是指以数字技术和消费数据挖掘运用为主要内容和利润来源的旅游经济活动,涉及旅游数字产品的研发、生产、交易、消费等环节。作为数字旅游经济活动的主线,数字产品包括智慧旅游系统、数字旅游产品、数据衍生产品,还包括数字化技术供应商、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在线企业、数据企业、旅游智力服务机构等。

就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现实而言,“互联网+旅游”在旅游领域的发展与应用尚存在一系列亟须解决的问题,如市场主体弱化、旅游数据深度挖掘不足、产品单一、商业模式创新乏力、产业化进程缓慢、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通过深化“互联网+旅游”来完成,但是无论如何,以“互联网+旅游”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将使旅游业发生更为深刻的变革。

标签:旅游;互联网;旅游经济
责编:李苏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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