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高处再攀高”,2022年全省艺术创作重点工作一览
2022-01-30 08:59:00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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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艺术创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这一主题主线,站稳人民立场,紧跟时代步伐,增强文化自信,强化精品意识,推出更多优秀艺术作品,助推江苏艺术创作“高处再攀高”。

用心用情用功讴歌伟大时代

不断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牢牢把握迎接党的二十大这一主题主线,精心策划组织好主题性创作,热情讴歌百年来党带领人民走过的辉煌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铸就的精神谱系。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这一历史定位,把反映新时代新征程的重大现实题材创作放在最为突出、重中之重的位置。

牢牢把握民族复兴这一时代主题,做好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反映中华民族的千年巨变,揭示百年中国的人间正道。

积极参与文旅部各项展演展览、征集评选等重大活动,努力彰显江苏在全国的显示度、美誉度。

始终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

努力实现“双效统一”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让人民成为作品的主角,反映好人民心声,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优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创作生产出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

始终坚持不断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围绕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等重大事件和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各类艺术展演展览等传播交流活动,成风化人,温润心灵,充盈人民群众精神生活。

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艺术创作的最高标准,创新打造遍布街头巷尾的小剧场等新型演艺空间,创作生产更多小剧场精品剧目等符合当代审美追求的艺术作品,赢得人民群众的喜爱和欢迎。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江苏省基层文艺单位优秀剧目展演和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览、2022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等活动,推动艺术精品走进人民中间,接受人民评判。

切实提高精品创作组织化程度

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创作生产体系

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引导,及早谋划,统筹考虑,科学制定和落实好“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

加强选题组织,多角度、多侧面、全景式展现新时代,对重大题材和重点作品实行资源倾斜、力量倾斜、政策倾斜。

加强创作引导管理,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机协调价值导向、意识形态、艺术质量。

加强艺术创作把控管理.积极实施艺术创作源头工程,以紫金戏剧文学奖为龙头推动戏剧剧本创作繁荣。

实施艺术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推出更多彰显江苏精神、时代气象的扛鼎之作。

实施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资助一批有鲜明主题、精品气象、提升空间的优秀剧目。

建立保留剧目机制,挖掘常演不衰的传统剧目的时代价值、时代意义,坚持守正创新,打造永恒经典。

加强艺术创作组织保障,不断加大创作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好扶持资金和艺术基金作用,形成“拳头”效应。

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大创作”格局。

坚持“三个尊重”

为艺术生产打造青蓝相继的人才梯队

坚持“三个尊重”,即充分尊重艺术家、充分尊重艺术创作规律、充分尊重艺术工作者辛勤劳动,坚持把人作为生产力中最核心、最重要的要素,用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

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推动优秀人才发现、培养、引进的机制化、制度化建设。

加强艺德艺风建设,有力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始终牢记肩头的社会责任,坚守艺术理想,追求德艺双馨,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艺术家。

常态化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艺术工作者同人民一道感受时代的脉搏、生命的光彩,为时代和人民放歌。

全省艺术创作单位和艺术工作者要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各项人才培养计划、研修班等,共同创造江苏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良好局面。

全面营造良好生态

持续赋能艺术精品创作生产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和江苏省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充分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活力。

不断完善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机制,加强舞台艺术创作的导向引领和价值引领作用。

在全国率先推行国有文艺院团评估定级办法,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整体提升和全面发展。

建立健全文艺评论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线上线下文艺评论引导协同,不断加强评论阵地建设、评论人才建设、评论实践开展和评论成果推广,完善科学的艺术评价机制,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力量。

完善宣传推介机制,强化文旅融合发展,善于借助市场力量扩大艺术精品影响,带动艺术高效能传播、旅游高质量发展。

正确运用新的技术、新的手段,充分利用新的传播渠道、传播方式,提升优秀作品影响力,更好地占领市场、赢得受众、服务社会。

标签:创作;艺术;国有文艺
责编:李苏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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