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导游队伍稳定,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蓄力储能。
导游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力量。目前,我国有持证导游约80万人,他们处于旅游业一线和服务的最前端,是满足游客需求的重要一环。可以说,没有导游就没有团队旅游,没有团队旅游就没有现代旅游业。疫情面前,导游是受影响最直接、最严重的职业之一。因此,各级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要深刻认识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的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导游队伍,为旅游业发展稳住基本队伍和基础力量。
首先,要加强监督,切实保障导游人员合法权益。疫情发生后,旅行社组团旅游业务被暂停,平时主要靠现金流维持运营的旅行社企业大多出现资金短缺和运转困难。在这种状态下,导游成为最先受影响的人群。因此,从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角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旅行社等中小企业负担,出台必要的扶持政策,帮助旅行社企业维持运营、渡过难关;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等企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监督,切实保障导游人员及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在疫情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提前解除与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了旅行社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切实履行企业责任和义务,维持和稳定与导游人员已经形成的劳动关系,保障导游人员合法的劳动权益。
其次,要关心关爱导游,帮助他们做好基本生活保障。疫情发生后,许多导游通过做“微商”等方式进行自救,维持生计。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爱护,关心他们的生活,通过组织重新就业或兼职、救济和帮扶等途径,保障导游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再次,利用当前的业务“间歇”期组织培训,着力提升导游人员业务水平。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水平的提高是旅游市场“重启”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不少地方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了线上研讨和培训,导游作为位于整个旅游行业最前端的基础性岗位,更需要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特别是针对疫情给旅游业带来的影响,需加强在危机处理、安全防护、游客和企业权益保障、退团损失和退费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最后,要关心导游心理健康,做好心理疏导。疫情给很多人带来焦虑、担忧、迷茫等心理问题。而导游人员在工作状态和实际收入均受到较大影响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因此,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及专业机构既要关心导游的生活,又要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要对生活困难和出现心理问题的导游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每一个导游在疫情面前不惧怕、在困难时期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