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人才“解绑”,助事业“腾飞”,“江苏文旅头条”今日带来新鲜解读。
内容框架
四大举措完善人事管理框架
《实施意见》基本保留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同时吸收了《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最新要求,从总体要求、创新用人机制、规范人事管理、强化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总体要求
主要论述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所提的要求外,吸收了《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坚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博物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设置自主权的新要求。
创新用人机制
主要包括优化岗位结构、完善公开招聘条件和方式、打通各类人才内部转岗通道、科学评价人才四个方面。
规范人事管理
主要包括规范聘用合同管理、加强考核工作、完善奖惩制度三个方面。
强化能力建设
主要包括健全培训机制、提升创新能力、拓宽才智汇集机制三个方面。
两大创新
明确岗位结构比例 向基层进行政策倾斜
出台符合江苏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际需求的实施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对全省文博单位情况及需求进行专门调研的基础上,多次进行商讨、征求意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突破:
明确各级文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强化政策的指导性。在国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明确一级博物馆、文物保护及研究机构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为40:60,二级博物馆、文物保护及研究机构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为30:70,三级博物馆、文物保护及研究机构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为20:80,其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研究机构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为15:85。此外,明确了中级岗位比例为40-50%。
向基层进行政策倾斜,着重解决基层文博单位难以留住人才的现实问题。对县以下基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