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2022年全省艺术创作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和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上年度艺术创作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艺术创作重点任务,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常胜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二级巡视员官天涛通报了2022年全省艺术创作工作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艺术战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服务大局、精品创作、品牌活动、创新举措等4个方面积极作为,成绩斐然,全省艺术创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明确,要深刻把握当代中国文艺的历史方位,全景式展现新时代新气象。一是聚焦新时代新征途。要把反映新时代新征程的重大现实题材创作放在最为突出、重中之重的位置,同时牢牢把握民族复兴这一时代主题,做好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创作。二要聚焦“强富美高”新江苏。要重点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的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建党100周年、抗击疫情、奋进新征程等重大主题,深挖江苏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着力讲好江苏故事。三要聚焦二十大胜利召开。要围绕喜迎二十大这一主题主线,精心策划组织主题性艺术创作和主题性展演展览活动,凝聚党心民心、营造喜庆氛围。
会议提出,要深刻把握形成不断出精品、出人才的生动局面的目标任务,高质量推动艺术创作发展。一是加强规划管理。继续做好今年和今后几年的艺术创作规划;加强选题管理,组织好创作题材的遴选、立项;加强创作管理,各个环节要提前介入,关键之处要靠前指挥,进行全过程把控;加强质量管理,实施艺术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对优秀作品反复打磨提升。二是实施源头工程。高度重视剧本创作,积极实施艺术创作源头工程,加强剧作家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紫金戏剧文学奖评选,积极引进和培养剧本创作人才。三是强化演出推广。在创作时要坚持把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作为艺术追求,在演出时虚心接受观众的批评评判。要改变只管创作不管市场的创作倾向,不断改进演出推广的方式方法。四是打造活动平台。要做优做强做响现有各类平台,积极创新搭建更多演出、展览、文旅融合等重要平台,打造江苏艺术的标志性品牌项目和艺术人才成名成家的重要平台。五是突出人才培养。精心策划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举办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项目,加强艺德艺风管理,更加重视青年艺术人才培养。六是重视传承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挖掘常演不衰的传统剧目的时代价值、时代意义。建立保留剧目机制,不断提升优秀新创剧目思想内涵和艺术质量,更加贴近老百姓审美需求。
会议要求,全省文旅系统要上下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抓好8件事。一是艺术精品创作,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推动各个艺术门类的精品创作,特别是现实题材精品创作。二是小剧场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更加深入推动小剧场建设,创作生产更多优秀小剧场剧目。三是国有文艺院团评估定级,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有文艺院团评估定级,全方位推动院团深化改革、强化建设。四是“喜迎二十大”江苏省现实题材剧目展演,遴选20台现实题材优秀剧目于9-10月在全省各设区市进行展演。五是江苏省基层文艺单位优秀剧目展演和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览,以“喜迎二十大”为主题,6-9月遴选基层文艺单位20部优秀剧目在江苏大剧院展演,13个美术书法作品展览在江苏省美术馆展览。六是“新时代颂”2022江苏美术摄影主题联展,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共同主办,9月下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联展巡展。七是系列美术书法展览活动。包括悲鸿风度·首届油画双年展和散之风神·首届中国书法学术提名双年展、第五批江苏省优秀美术家系列展等。八是文化惠民活动。既要积极举办和推动更多演出展览深入基层,惠及百姓,又要切实提升演出展览质量,改进方式方法。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的工作要求,做好艺术创作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一盘棋”艺术创作生产格局。常态化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所有艺术创作中不出现任何意识形态问题。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文旅部门要更加积极地为艺术创作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文艺院团要用活用好扶持政策。省厅将继续实施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资助一批有鲜明主题、精品气象、提升空间的优秀剧目。三是加强院团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和江苏省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继续完善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机制。四是加强艺术评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评论阵地建设和评论人才建设,有效开展评论实践和推广评论成果,加强线上线下引导协同,持续引导和推进评论工作健康发展。
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盐城等6个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演艺集团和省国画院、省美术馆、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省戏剧文学创作院、省书法院、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等7家艺术创作单位,在会议上就2022年艺术创作工作重点及打算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采取视频方式举行,省演艺集团分管领导、生产创作部门和院团主要负责同志,江苏大剧院分管领导,厅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厅艺术处全体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分管领导、艺术处处长,市演艺集团分管领导、生产创作部门和市、县级国有文艺院团主要负责同志,市美术馆(书画院)、剧目创作和文化艺术研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